在战前有声电影十年期间,好莱坞以它摄制的影片质量和大量的利润,称霸于全世界。在这一时期,好莱坞一共摄制了六七千部有声片;但和无声电影兴盛时期的情形一样,此时仍没有什么真正的美国电影学派可言。尽管好莱坞此时拥有四大名导演--卡普拉、福特、惠勒和弗立茨·朗格,而且摄制了二三十部杰出的或值得重视的影片,但这一切并未能使此一时期成为一个伟大的时代。有声电影初期,人们对好莱坞所寄予的期望并未实现。1935年以后,好莱坞就显得疲奋不振,陷于故步自封的境地。自此以后美国电影就不再关心它所处的时代和生活在这一时代的人;发生在30年代的许多重大事件,如经济危机、失业现象、法西斯主义以及战争威胁的增长这类的主题,在美国影片中只是偶尔出现一下,或者隐约地表现一下而已。
1935年,由于经济危机和有声电影的新"专利权斗争"的结果,使美国大财阀进一步控制了好莱坞这个电影城。从此以后,好莱坞就完全掌握在八大公司的手里,即掌握在派拉蒙、华纳、米高梅、福斯和雷电华这五家大影片公司和环球、哥伦比亚和联美三家较小公司的手里。五家大公司占有整个美国电影营业额的88%(其中派拉蒙、华纳和米高梅三家公司,就占有65%),它们拥有4000家大电影院,摄制的大型影片占美国全部大型片的80%。它们和其他三家较小的公司控制着美国全部影片发行额的95%。这八家大公司都是"美国制片人协会"的会员,而且时常经过两三重的领导,受洛克菲勒和摩根财阀的控制。其中有的公司还和威廉·仑道夫·赫斯特、杜邦·德·奈姆尔、通用汽车公司、通用电气公司以及其他几家大银行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些直接控制着好莱坞的美国大财阀通过他们亲信的人来选择影片的题材,这些题材必须先使一小撮金融资本家感到满意,然后导演才能把它们拍成影片。
这种组织依靠《伦理法典》作为它的支柱,该法典所禁止摄制的影片并不是描写犯罪或性生活之类的影片,而是禁止摄制接触到社会问题的影片。由美国一些清教徒团体(其中最重要的是"道德协会")所领导的运动更加强了这一禁令的严格执行。在珍珠港事件以前,好莱坞已经出现了下面这个尖锐的矛盾:它虽然把一些最著名的演员和最优秀的导演吸收在它庞大的机构之内,而且还收集了全世界大部分的文学名著(从桃色小说一直到莎士比亚的戏剧),可是从这些杰出的材料和它所花费的巨额资金中产生出来的却是一些千篇一律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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